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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8月24日,卓越商企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越商企服務”)發布公告,披露其附屬公司北京環球涉及的訴訟案件的最新進展。
于2023年7月12日公告顯示,卓越商企服務非全資附屬公司北京環球被列為第六被告的訴訟,原告就貸款糾紛向被告提出申索,并要求包括北京環球在內的所有被告對貸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此外,第二被告亦就貸款抵押其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5號院1號樓物業(即抵押物業)。
同時,卓越商企服務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就北京環球提供的擔保計提預期信貸虧損撥備約人民幣62,371,000元,并已考慮抵押物業的清算價值(截至2022年12月31日為人民幣195,000,000元)。
卓越商企服務董事會謹此公告,于2025年8月,已收到法院就訴訟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根據判決:1.第一被告北京光華路五號貿易有限公司需向原告償還借款本金人民幣183,432,680.29元及第一被告實際支付之日止的利息;2.法院確認原告對第二被告所抵押的抵押物業在第一項判決確定的債權范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3.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第四被告、第五被告、第六被告(即北京環球)、第七被告及第八被告需就上述第一項判決確定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4.如適用,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第四被告、第五被告、第六被告(即北京環球)、第七被告及第八被告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后,有權向第一被告追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第二被告所抵押物業的清算價值為人民幣204,400,000元,且卓越商企服務已計提預期信貸損失撥備人民幣72,433,0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北京環球具備獨立法人人格,訴訟責任僅限于北京環球層面,最多影響北京環球持股75%的股東、卓越商企服務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卓越領悅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于北京環球的股權投資權益。判決不會累及集團其他業務單元或主體的資產或業務。
因此,卓越商企服務認為,該判決對集團的財務狀況及日常經營并無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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